(一)图书馆借书规则
1、图书馆实行计算机开架借阅方式,本校教职工和学生均可入库选书。入库时必须出示本人的借书证,经验证后,领取代书板进库。
2、进入库内选书前,读者可利用计算机检索,查找自己所需的图书资料。
3、在选书时,必须正确使用代书板,不得乱扔乱插,不借的书籍请插回原处,同时取出代书板。入库时间不超过30分钟。
4、教职工每次可借15本,学生每次可借3本。教职工的借期为180天,学生的借书期限为30天。读者所借用的书如到期,仍需继续借用,可带原书到借书处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为20天,只限续借一次。图书如过期不还,按一天0.10元计算罚款。
5、请读者爱护图书,不准撕页、污损,对于破坏图书和采取各种方法偷盗图书者,一律按图书馆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6、如遗失图书或损坏图书、污损图书,按本馆的赔偿规定进行赔偿。
7、读者应按规定的数量取书,取出后,经借书处办理好借书手续,否则以偷窃书论处。
8、读者要遵守公共秩序和本库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要保持安静,不准高声喧哗、唱歌、互相追逐吵闹,不准吸烟。
9、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产,损坏公物要赔偿。
学生毕业和教职工调离学校前,须还清所借的图书并交回借书证。
(二)阅览室规则
1、凭本人阅览证入室,并把阅览证放在阅览室的指定位置,以便管理员查对。
2、本室报刊不得携带出室外,读者的提包及个人书刊请勿携带入阅览室。
3、室内报刊每次限取一本(份),阅后请对号放回原处。
4、请读者爱护报刊、杂志,不得折页、污损。如发现有污损行为,除交学校处分外,还处以十倍以上赔偿。
5、请勿在室内讲话、吃零食和站在书架前阅读。
6、离开时请把椅子搬好,并取回阅览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