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旨
贯彻落实《南海区教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和《南海区中小学教研工作“十一五”规划》,立足我区教学实际,扎实稳妥地开展新课程改革实验;进一步加强我区教研工作的实效性,促进全区教研资源共享,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二、主要职能
南海区学科教研中心组的主要职能是:
(一)协助区教育局指导、开展全区学科教研活动和新课程实验工作。
(二)协助区教育局指导、开展全区高考、中考备考工作。
(三)参与区教育局对学科教学进行研究、指导、评价、管理等,开发、利用新课程资源,协助区教育局组织学科竞赛等活动。
三、成立办法
(一)高中、初中各学科教研中心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2-3名,成员4名-8名。小学各学科教研中心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2-3名,成员10名-17名。
(二)各学科教研中心组成员名单由学校、教育组上报,各学科教研员选定。
(四)区教育局审批并公布我区学科教研中心组名单,发聘任证书,聘任期2年。
四、管理要求
(一)区各学科教研中心组在区教育局教研室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学科教研中心组要定期组织全区教师学习本学科新课标、新教材,开展学科教研活动。中心组成员要深刻、准确地理解新课程理念,并以其为指导,大胆创新,在课改中起引领作用,为推进我区新课程实验作出贡献。
(三)参与高考、中考备考研究和指导的中心组成员还必须加强对考试大纲、考试说明的学习,开展题例研究、学生个案研究,为我区高考、中考备考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各成员要自觉接受中心组的工作分工和安排,积极参与中心组的各项活动,在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五)对不服从工作安排,工作不认真,缺乏主动性的成员,将给予解聘。
(六)因工作变更等原因不能担当中心组成员的教师,向区教育局教研室提出申请后可退出中心组,教研室将补选其他教师。
南海区教育局教研室
200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