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艺术高级中学校务公开内容公布
校务公开范围:向全校教职工公开 校务公开类别:学校管理制度 2007年第0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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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艺术高中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2007年11月20日下午经教代会临时会议表决通过)
为优化我校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师的师德修养和专业成长,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全面提高我校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进而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品质, 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与认定
(一)评选办法
第1条 本评选方案只适用于本校在编教师。
第2条 骨干教师每两年评选一次(市、区级骨干教师自然为校级骨干教师,不再参评,但享受除津贴以外的其它同等待遇)。
第3条 成立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学科专业评审小组(分为文科组、理科组及体艺组),本身是本次候选人的小组成员需回避。
各科组承担报名、资格初步审查及推荐任务。
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负责候选人资格审定工作。
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学科专业评审小组全程参与评选工作。
(二)评选程序
第4条 报名及资格审查。
(1)符合条件的教师个人(自荐或科组推荐)填表申报,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①《南海艺术高中骨干教师呈批表》打印稿一式两份,需加具科组长意见;电子稿一份;
②近三个学年的综合述职报告打印稿一份;电子稿一份;
③证件:身份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和聘任证书等有关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④继续教育证书、获奖证书、发表文章的原文等有关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⑤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
(2)资格审定。
①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根据选拔条件负责候选人资格审定工作;
②送交行政会议讨论确定,并在校园网上公示候选人名单,公示时间3天。公示期间,学校、科组可接受实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第5条 评选审定过程。
公示结束后,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将组织以下评估活动:
① 课堂教学评估:自荐课一节、随堂课至少一节;(两节课优良率达100%,至少有一节是优秀课。)
② 候选人所任教班级学生代表(随机抽20位)座谈会并进行认同度投票;
③ 候选人所在科组的全体教师座谈会并进行认同度投票;
④ 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确定最后候选人若干名;
⑤ 进行全校教师认同度投票;
⑥ 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初步确定骨干教师名单;
⑦ 送学校行政会议讨论通过;
⑧ 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间,学校行政会议可接受实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⑨ 公示结束后,校长签名公布骨干教师名单并颁发聘书;
⑩ 学校骨干教师享受待遇并履行相关职责。
(三)评选条件
1、必达条件:
①参评人员必须是本校在编教师。
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敬业爱岗,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③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任教本学科满5年以上;必须具备中学一级教师以上职称。
④至少有一次高中循环教学或有一次以上高三教学经验(西藏部指中考教学;非中考、高考科目的科组除外,如:技术科组、通用技术科组、综合实践科组)。
⑤教育教学业绩突出,中考、高考科目教师所带班级(在艺高任教期间)的中考成绩、高考成绩或平时考试的平均分和优秀率均在学校内同类学校同层次班级中名列前茅。非考试科目教师课堂教学(在艺高任教期间)效果好,学生参加竞赛成绩突出。
⑥教学综合评价认同度高。课堂教学效果好,获得学科组内教师和全校教师的普遍认同(其中学生代表认同度、学科组内的认同度或学校考评小组的认同度低于60%的不能上送)。
⑦积极参与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近三学年每年曾经承担学校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公开课、研究课、示范课、教师培训或教学专题讲座。
2、选择条件
积极参与教育科学研究,所取得的成果在全学校能起示范作用;积极参加各类比赛或辅导学生竞赛获得优秀成绩。必须满足以下任意两项条件:
①近三学年(从方案开始执行时间前推,下同)主持或参与过校级以上教改实验或课题研究,并有阶段性成果;
②近三学年所主持或参与过的课题参加各级教育科研成果评比获学校级一等、区级二等或省级三等以上奖励;
③近三学年独立完成的教学设计、课例、高考题例、课件等获区级二等或省级三等以上奖励;
④近三学年独立撰写的教育教学论文、案例分析或课题研究报告等在区级以上报刊发表、获区(市)级二等以上奖励。
⑤近三学年参加各级教育部门组织的个人教学比赛获区级二等以上奖励;
⑥近三学年曾辅导学生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内)决赛三等以上奖励;或辅导学生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等)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二等以上奖励;或辅导学生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相关奖项等。
二、管理办法
(一)职责与义务
第6条 忠诚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实施素质教育,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敬业奉献,师德高尚。
第7条 自觉学习进修,拓宽专业知识,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掌握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和办法,了解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国内外发展新动态。
第8条 在教学工作中尤其在课堂教学创新方面发挥示范作用。积极承担示范课、观摩课等教研任务。
1、骨干教师每学年在学校(科组)以上范围评课不少于10节,每学年承担学校组织的骨干教师示范课不少于1节。
2、在学校(科组)以上范围讲授1次高水平的专题学术讲座(必须有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成员参加)。
第9条 建立骨干教师教学资源库,由骨干教师本人负责建设,学校提供平台。
第10条 主动承担科研课题。骨干教师要分别承担校级(至少一项)、区级、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聘任期间每人每年至少撰写1篇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或经验总结、案例分析、科研报告,并在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论文评选中获奖或在相关教育刊物上发表文章。
第11条 积极协助本校的校本培训工作,积极承担培养教学新秀的任务。骨干教师所培养的1-2名教师(由学校指定)应在两年内分别在学校级以上教学评比或学术研究上取得较好成绩。
(二)权利与保障
第12条 学校为骨干教师创造必要的条件,协助骨干教师科学合理地发挥领头羊的作用。
第13条 学校将组织骨干教师进行交流、讲学活动,有计划地选派部分骨干教师在学校内或校际交流。学校将组织骨干教师参与我校学科资源网建设,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和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作贡献。
第14条 学校为骨干教师业务进修积极创造条件,提供方便,根据实际情况,优先安排他们参加有关学术交流、考察学习和业务进修等。
第15条 学校支持骨干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实验和教育科学研究,积极宣传推广骨干教师的教育教学经验、科研成果和先进事迹,鼓励骨干教师著书立说,多出成果。
第16条 骨干教师任职期间,每月可享受津贴200元,其中,每月领100元,期末根据本方案规定的“职责与义务”,经考核合格一次性领取余下的津贴(区级以上的骨干教师不再享受本校的津贴);优先享有参与高层次培训、参加高层次学术交流活动的机会,优先安排其主持的科研课题所需经费。
三、管理与考核
第17条 建立骨干教师动态管理制度,每届到期的骨干教师均要重新申报、重新认定,否则不予承认。
第18条 建立骨干教师数据库,健全考绩档案。学校每年负责考评骨干教师,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骨干教师,停发其当年的补贴费;学校教研处每学期做好骨干教师的履职情况登记工作,对不按规定履行职责任务的骨干教师应及时报告学校。
第19条 今后,区级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推荐人选必须从学校骨干教师队伍中产生。
第20条 本方案经学校教代会审议通过后开始执行。本方案解释权归学校。
附件1:
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
组长:罗立波
副组长:王伟宏
组员:张鉴华 张云生 吴正帅 蓝兴武
其他成员名单另行公布
学校学科专业评审小组:
文科组长:王伟宏 成员名单另行公布
理科组长:宋宇 成员名单另行公布
体艺组长:夏文莉 成员名单另行公布
校务公开责任人:(签字)
校务公开批准人:(签字)
南海艺术高中校务公开工作小组
南海艺术高中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2007年11月21日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