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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变化解读广东省高考改革新方案
[2006年10月20日]   来源:考试大(http://www.examda.com/)   作者:蔡健洪   点击率: 【字体: 】【双击滚屏

       广东省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普通高考改革方案(征求意见二稿)(下称《方案》)在考试内容、方法、录取方式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改革,和现行的普通高考方案相比,新的改革方案至少有五大变化。

       变化一 综合能力测试改为“文科基础/理科基础”

现行高考采取“3+综合能力测试+X”的方法进行,要求除艺术类考生外的每位考生都必须参加综合能力测试,所有考生的考试内容相同,不利于学生不同学科发展倾向的形成,造成学生负担过重。为此,2007年高考考试科目设置拟采取“3+文科基础/理科基础+X”的方式进行。“文科基础”、“理科基础”均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内容,而“文科基础”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的内容占70%,物理、化学、生物的内容占30%;“理科基础”中物理、化学、生物的内容占70%,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的内容占30%。“文科基础”、“理科基础”都只考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部分内容,即学生通过正常的学习应知应会的知识,并且全部采用选择题,降低高考试题的难度。在考试内容与考试难度上体现减轻学生的负担。

      变化二 数学文、理分科

新高考方案“3+文科基础/理科基础+X”中的“3”指语、数、英,其中数学按文、理分科,反映了新课程对数学教学的调整要求。高中新课程标准中数学按照学生不同发展倾向设置学习要求和内容,不同发展倾向的学生数学选修的系列可以不同。这些不同反映到高考上就要求分别考核报考科类不同的考生。数学分文、理科考试减轻了中学教学和学生学习的负担。

      变化三 艺术类考生加考“文科基础”

《方案》提高了对艺术类专业考生的要求,过去艺术类专业考生不需参加综合能力测试,但新的高考改革方案中,艺术类专业的考试,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科)、外语;指定选考科目为文科基础;专业选考科目为音乐术科/美术术科。将“文科基础”作为艺术类考生的指定选考科,提高了对艺术类考生人文素养的要求。

      变化四 综合素质评价供高校参考

综合素质评价是高中新课程改革的重要环节,但由于区域之间、中学之间客观存在的水平差异,不同地区、不同中学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和标准把握不尽相同,将增加高校录取客观评定的难度。所以,综合素质评价在高考使用还是渐进的过程,目前只供高校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以写实性文字表述方式分项目记入考生电子档案。内容包括中学期间各科目学分获得情况,技术领域、艺术领域、体育与健康领域、综合实践活动的表现情况或获奖情况等等,取代现行考生电子档案的毕业考试成绩、毕业鉴定,录取时供高等学校参考,作为高校录取依据之一。

     变化五 分类划线投档录取

新高考改革方案将专业选考科目与招生专业结合,实行分类录取。录取时,按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划定录取分数线,分类投档、分类录取。《方案》指出,普通高校将根据专业特点和培养目标,把招生计划分理科类、文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含音乐、美术)划定,并根据专业培养需要,确定各专业考试科目组。录取时,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将按5科考试成绩合成的总分为依据进行录取,各科成绩及总分用标准分呈现。体育类、艺术类专业按4科的考试成绩合成的总分和术科成绩为依据进行录取。4科成绩及总分分别用标准分呈现,术科成绩用原始分呈现。省招生委员会依据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分别以5科总分(标准分)按一定比例划定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4科总分(标准分)和术科分数,按一定比例划定体育类、艺术类专业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结合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考生选考科目情况,以一定比例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普通高校根据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投出的档案,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照学校已公布的录取原则和要求,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择优录取。

(编辑:k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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