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决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奋学习;
2、初中应届毕业生;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音乐专业录取标准。
二、报名时间及收费标准
1、报名时间: 4月8日---4月14日。考生凭已有的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佛山市招生考试网的中考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kszx.fsjy.net)报名。考生必须填报主考科目和加试科目。
考生报名后需在中考报名的学校签名确认报考登记表并领取加盖报名学校公章的准考证。
2、专业考试费: 100元。
三、考试办法、时间和地点
1、音乐术科统一考试科目构成:必考科目+主考科目+加试科目+面试
(1)必考科目:视唱练耳。
(2)主考科目:声乐、钢琴、器乐、舞蹈其中之一。
(3)加试科目:选声乐为主考科目的,加试科目为钢琴、器乐、舞蹈其中之一,限选一科;选钢琴、器乐、舞蹈其中之一为主考科目的,加试科目为声乐。
(4)面试:身高、形象面试。
各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见《2008年南海艺术高中面向佛山市初中毕业生招收音乐特长生专业考试大纲》。
2、音乐术科考试总分为100分,其中主考科目55分,视唱练耳30分,加试科目10分,面试5分。
3、音乐术科考试时间:4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考试地点: 南海艺术高中艺术楼(地点: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四路2号)。
4、考生不许化浓妆,不准穿奇装异服。
5、报考音乐专业的考生,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根据佛山市招生办的有关原则和规定进行录取。
6、以钢琴、器乐为主考项的考生要具有正确的演奏姿势,乐曲演奏规范,基础比较扎实,背谱弹奏,曲目必须达到五级或以上。
7、竖笛、口琴、风琴、单排电子琴、电吉它、葫芦丝、葫芦笙、巴乌喉管、秦琴等不能列为考试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