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区两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从2006年起,南海艺术高中被确定为面向佛山市招收艺术特长生的普通高中,为此,我校根据上级的有关精神,特制定2008年艺术特长生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已报名参加今年佛山市中考且具备音乐或美术特长的考生,其中,报考美术类的考生,要求无色盲或色弱;报考音乐类舞蹈专业考生的具体条件见附件1。
二、考试项目及分数构成
⒈音乐考试科目及分数构成
音乐考试科目构成:必考科目+主考科目+加试科目+面试
(1)必考科目:视唱练耳。所有考生必须参加此科目考试。
(2)主考科目:声乐、钢琴、器乐、舞蹈。考生可任选其中一项作为主考科目。
(3)加试科目:选声乐为主考科目的,加试科目为钢琴、器乐、舞蹈其中之一项,限选一科;选钢琴、器乐、舞蹈其中之一项为主考科目的,加试科目为声乐。
竖笛、口琴、风琴、单排电子琴、电吉它、葫芦丝、葫芦笙、巴乌喉管、秦琴等不能列为考试项目。
各考试科目的考试要求详见附件一。
(4)音乐考试总分为100分。其中主考科目55分,视唱练耳30分,加试科目10分,面试5分。
2.美术考试科目及分数构成
(1) 素描静物(石膏几何体)写生,100分。
(2) 色彩静物写生,100分。
美术总分为200分。各考试科目的考试要求详见附件二。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报名时间:4月8日--4月14日。
报名办法:考生凭已有的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佛山市招生考试网的中考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kszx.fsjy.net)报名。音乐专业的考生必须填报主考科目和加试科目。
考生报名后需在中考报名的学校签名确认报考登记表并领取加盖报名学校公章的准考证。
四、招生计划
我校2008年计划面向佛山市招收艺术类特长生共440名,其中:美术特长生330名,音乐特长生110名。
五、专业考试时间、地点
1、专业考试
南海艺术高中组建美术、音乐、舞蹈三个专业考核组,在市、区两级招生办的监督指导下,举行专业术科考试。各区有志到我校就读的艺术特长生,必须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2、考试时间
音乐专业考试时间:4月26日。
美术专业考试时间:4月27日。
3、考试地点
佛山市南海艺术高中。(南海区桂城天佑四路2号)
六、录取办法
艺术特长生必须参加当年的佛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文化成绩和艺术科成绩必须同时达到佛山市招生部门公布的我校录取分数线,我校再根据有关的录取原则和规定进行录取。
七、收费标准
1.收费标准
根据南海区物价局南价函[2006]35号文件规定,每生收专业考试费100元。
2.报考费的收取和缴送
招生考试费由各学校在考生报名签名确认时代为收取,南海区考生所交费用及报名册于4月16日由报名学校直接交送到南海艺术高中财务室(地点: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四路2号)。南海区外考生的报名费及报名册可于考试当天交送。
报名册样式见附件三。
八、联系方式
佛山市招生办(投诉电话):83205078
南海区招生办:86332355
南海艺术高级中学(原南海师范学校):南海区桂城天佑四路2号
咨询电话:86355855(小灵通) 86221541(汤老师)
86282894(吴老师)
佛山市南海艺术高中
二OO八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