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乐考试大纲
一、考试目的
声乐是考生的主考科目或加试科目之一。
通过考生所演唱的歌曲,测定考生的嗓音条件、音准、节奏、音乐表现等。
二、考试范围及内容
考试时演唱歌曲1首,内容包括:中外民歌、艺术歌曲、创作歌曲 (不包括通俗歌曲),曲目自选。钢琴伴奏一律由考场提供(不可自带伴奏),曲谱一律用A4纸打印。
三、评分标准
1、嗓音条件50%
要求音色明亮、圆润、音质干净、声音有较大的可塑性,发声、呼吸器官无疾病。
2、演唱方法30%
发声方法基本正确,无不良发声习惯,呼吸、声音畅通,吐字清晰。
3、音乐表现20%
能用较准确的普通话演唱歌曲,能较好地表现歌曲情感,音准、节奏准确,旋律流畅。
成绩评定采用100分,分优(86分以上)、良(80-85分)、中(70-79分)、及格(60-69分)和不及格(59分以下)五个分数段。
钢琴考试大纲
一、考试内容及要求
1、条件:左右手指没有残疾,大指和小指能伸开八度,手指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协调性。
2、以钢琴为主考科目的考生自选曲目:练习曲、中外乐曲各一首。以钢琴为加试科目的考生:练习曲或乐曲一首。
二、考试形式
现场面试和现场演奏。
三、评分标准
评分根据以下几个方面:
1、演奏姿势,演奏方法,基本功。
2、演奏的速度,准确性,流畅、完整。
3、演奏音色、层次、力度变化。
4、对音乐作品的理解,音乐风格,音乐形象,乐感及表现力。
5、作品的实际深浅程度及考生所完成的质量如何。
注: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程度的曲目。
器乐考试大纲
一、考试内容与范围
1、乐器种类:中西各类管弦乐器、弹拨乐器(竖笛、口琴、风琴、单排电子琴、电吉它、葫芦丝、葫芦笙、巴乌喉管、秦琴等暂不作为考试项目)。
2、演奏乐曲一首。
二、考试形式
现场面试和现场演奏,乐器自备,可自带伴奏。
三、评分标准
评分根据以下几个方面:
1、具有学习所选乐器的生理条件。
2、具有正确的演奏方法、演奏姿势和演奏状态。
3、乐曲演奏规范、流畅和完整、基本功扎实,具有正确把握节奏、力度、速度、音色及音准的能力。
4、能较好地体现乐曲的内容与风格,具有较强的乐感和艺术表现力。
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一、考试目的
视唱练耳为考生必考科目。视唱练耳考试是通过音乐听觉能力、视唱能力和音乐记忆力的测试来检验考生的音乐素质,鉴定考生是否具备学习音乐的必备听觉条件。
二、考试内容与范围
视唱练耳考试分为练耳与视唱两个部分的内容。
1、单音音高模唱。
2、音组模唱,组合方式为分解和弦、音列。
3、节奏模仿(1条),每条以四分音符为一拍共八拍;范围在二分、四分、八分、十六分音符及其组合;一拍内附点八分。
4、视唱曲一首,长度范围:2/4拍8小节,4/4拍8小节,3/4拍8小节的乐段;
三、考试形式
考生按测试题各部分要求,采用用唱名或用"啦、啦"(节奏模仿可用手拍出或用嘴念出)模仿的方式。
1、单音给出试题音响二次(给标准音)
2、节奏模仿给出的音响不超过三次;模仿用嘴念出或用手拍出。
四、评分标准
1、单音模唱 (10分)
2、音组模唱(15分)
3、节奏模唱(15分)
4、视唱部分(60分)
舞蹈考试大纲
一、报考条件
报考舞蹈主项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172cm以上,女生身高162cm以上。
二、考试目的
通过对考生舞蹈表演技能的测评,鉴定学生的身体条件(开度、软度、弹跳)、动作的协调性和灵活性、节奏感以及表演水平,发现和选拔具备一定的学习舞蹈的条件和素养的考生。
三、考试内容
1、舞蹈种类: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和当代舞。(不含街舞及操化类的舞种)
2、考生需自选舞蹈片段或组合一个。(舞蹈片段内容不限,最好有基本功的展示)
3、舞蹈主项还要加试基础功。
四、考试形式
现场面试。
说明:
1、时间为1分半至2分钟。
2、自备录音带(A)面第一首或CD。
3、考试时,必须穿练功服,舞蹈鞋,不需穿演出服。
4、舞蹈主项的考生除了要考舞蹈片段,还要接受基本功(软开度、跳、转、翻等技术技巧)的考试
五、评分标准
舞蹈考试评分根据以下几个方面内容进行:
1、具备一定的身体条件(开度、软度、弹跳)。
2、表演连贯、完整 。
3、具有一定的节奏感和协调性。
4、舞蹈风格把握准确,具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