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组织和实施“广东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等级考试”办法
一、考试的对象和考试方式
1.实施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等级考试的起始年级为2004年入学的普通高中学生。
2.等级考试共划分为五个等级。其中一级的考试范围为必修模块“信息技术基础”加任一选修模块;二级的考试范围在一级的基础上,增加考测与一级不重复的另外一个选修模块;以此类推,三级、四级、五级的考试范围分别在上一级的基础上,增加考测与上一级不重复的另一个选修模块。
3.考试以模块为单位,在省教研室统一考试系统平台上进行考试。每次高中信息技术课程中的6个模块全部开考,考生必须先报考“信息技术基础”模块,其他模块可以由学生自行选考。考试采取随机抽题,每个模块考试时间为70分钟。
4.广东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等级考试依据《考试大纲》的内容与要求进行命题。
二、考试实施
在市统一要求下,在各区设置报名、考试、评卷及成绩上报。
1.统一考试时间
每年组织考试两次,分别在4月和10月第二个星期,各为期七天。
2.报名时间
参加4月考试的报名时间在3月10-17日,参加10月考试的报名在9月10-17日。
3.考点及考试场次设置
凡是具备了一定条件的学校应向区教育局申报,作为广东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等级考试的考点。
市教育局委托各区教育局根据《广东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等级考试硬件、软件配置要求》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在抽查考点的基础上批准考点的设置。
4.评卷
各区在考试完成后十日内评卷完毕,并报成绩到市。
三、考试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广东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等级考试在市教育局的领导下,由考试中心、教研室和电教站共同组织落实,并成立广东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等级考试佛山考区工作指导小组,负责等级考试的各项工作。各区教育局应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具体的实施工作。
1.市级机构的职责
(1)安排全市各区考试工作。
(2)验收和批准考点;
(3)指导、巡视各区考点考试工作;
(4)处理考试突发事件;
(5)转发考试题库;
(6)检查督促各区上传各类信息及考试数据文件;
(7)监察阅卷,处理和公布成绩;
(8)负责全市考试系统的软硬件安装和维护工作;
(9)管理全市考试档案,汇总、统计各类报表;
(10)培训各考点考试系统的管理人员等。
2.区级机构的职责
(1)组织安排本区管辖学校和辖区内市直属中学的考试工作;
(2)负责组织各考点的考试报名,汇总报名信息;
(3)编排考点和考场,打印、下发准考证;
(4)组织培训监考教师和考试工作人员;
(5)组织安排巡考、督考;
(6)处理考试突发事件;
(7)负责区考试系统的软硬件安装和维护工作;
(8)检查督促各考点上传考试答卷;
(9)组织阅卷;
(10)发放考试成绩证书;
(11)管理本区的考试档案等。
3.各考点的工作职责
(1)组织本校和区教育局安排的其他学校考生的报名;
(2)组织与实施考试;
(3)上传考试答卷。
四、等级考试业务流程
广东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等级考试由省、市、县(区)和学校共同组织实施,各级等级考试组织机构根据其职责完成考试的各项工作。
(一)考前准备工作
1.报名方式
报名时,考生需提供个人的基本信息:学籍号、姓名、性别、学校和报考模块等,并直接在网上填报。
2.监考教师和考场信息
各学校登录到考试服务器下载“广东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等级考试佛山考区监考教师表”和“广东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等级考试佛山考区考场信息表”,录入监考教师的姓名、性别、学校等基本信息和考场编号、考试用机器数、备用机器数、网络情况等信息,然后再上传到考试服务器。
3.报表汇总及数据流程
市、区教育局在报名结束的10个工作日内,依据“报名表”、 “监考教师信息表”和“考场信息表”,编排“广东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等级考试佛山考区考场编排表”、和“广东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等级考试佛山考区监考安排表”,并下发到考点和上传到考试服务器。
4.考试秩序册
市、区教育局负责制定本地“广东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等级考试××考区秩序册”,并下发到考点。秩序册内容包括:(1) 市、区教育局有关本次考试的组织机构和负责人;(2)市、区教育局向考点派出的巡考人员;(3) 市、区教育局有关考试的规定; (4) 各考点负责人;(5) 考点监考教师名册;(6) 考务流程和要求;(7) 考点及考场安排表;(8) 监考须知 ;(9)考生须知;(10)违纪处理办法等。
5.考点准备
(1)考点建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为主任的考试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做好考务、保密、保卫、安全、后勤保障工作。
(2)布置考试环境。各考点校门口应放置考场分布图、考试场次、时间、考生须知、举报电话、违纪处理办法等。设置教师休息室、医务室、茶水站。男女厕所应有明显指示标志。
(3)根据“考场编排表”,准备考场。考场要求:① 每个考场门口必须有醒目的考场序号和本考场每场次的考试时间、考生准考证号;② 每考场一台监考机。③ 考场内考试用的计算机和备用计算机必须编号。④考场内墙壁上、黑板(白板)上无考试内容。
6.监考和督考
(1)市、区教育局根据“监考安排表”,组织考试监考组,每个考场安排两位教师进行监考工作。其中一位为非所在考点的学校教师,另一位为考点学校计算机教师。考前应对所有监考教师进行培训,使其明确考试纪律、监考方法及考试管理过程。
(2) 开考前,市、区教育局办须向每个考点派出督考人员,考试期间自始至终在考点督考。
(二)考试的过程管理
1.市、区教育局在考前一天将试题通过等级考试服务器下发到各考点。
2、考试时间为每场70分钟。每两场考试间隔时间为30分钟。
3、考生在考试前15分钟进入考场,进场时须在“考场编排表”的“考生签名”栏内签名。开考15分钟之内,考生不允许退出考场。考生在开考15分钟内未能在考试机上登录并确认,视为缺考。监考机自动在考生考试状态栏注明“缺考”,监考教师在“考场编排表”的“考生签名”栏内注明“缺考”。
4、考生在指定座位就坐并将准考证放在明显位置。监考教师核对考生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场次、座位号是否正确。
5、考生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后输入准考证号码,计算机显示该准考证号码所对应的考生姓名,考生核对无误,等待下发试卷。
6、考生答题完成后可提前交卷。
7、终场时间到,机器统一收卷。
8、完成机器收卷后,监考教师在监考机上清除考试机内的前场考试内容,做好下一场考试准备。
9、监考教师发现考生严重违纪,经两位监考教师确认后强制收卷,并在监考机上做好情况说明。监考教师在“考场编排表”的“备注”栏注明“作弊”,同时在“考场情况记录”中注明作弊情况,并向考点主任汇报。
10、若考生机器出现严重故障,无法继续进行考试,经两位监考教师确认,启用备用机继续完成考试。并在“考场编排记录表”上“考场情况记录”栏说明。
(三)保密工作
广东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等级考试的试题、数据、光盘等属机密密级。涉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保密制度,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
(四)后期考务工作
1.所有考试结束后,考点将考生试卷集中上传至市、区等级考试管理中心服务器。
2.在市教育局统一要求下,各区教育局组织阅卷,并上传成绩到市,在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市完成“广东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等级考试佛山考区成绩汇总表”和“广东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等级考试佛山考区成绩统计表”,并上报省教育厅。
3.市、区教育局根据“成绩汇总表”,分学校打印“广东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等级考试考生成绩通知单”和“广东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等级考试证书”,完成“广东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等级考试区级成绩统计表”,并在10个工作日内下发至学校。
4.学校将成绩发给考生,并负责将考试成绩记入学生档案。
5.各级等级考试机构要做好每次考试的档案管理工作,妥善保存每次考试的纸质和电子资料。包括:考生信息、考点信息、考场安排信息、准考证信息、考场记录、考试成绩、成绩统计、违纪情况及处理等资料。
四、广东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等级考试软硬件配置要求
广东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等级考试硬件、软件配置要求如下:
(一)各地级市考试机构硬件、软件及网络要求
1.硬件基本要求。主要处理考试数据的上传、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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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器 |
内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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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端 |
CPU1.1G |
128M内存,建议256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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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器 |
CPU2.0G 或以上 |
1G内存,或更高 |
2.网络基本要求。100M以太网。
3.软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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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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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端 |
Windows 98 及以上,建议安装Windows 2000 Professiona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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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net Explorer 6.0版本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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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Office2000 或以上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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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器 |
安装Windows 2000 Server或Windows 2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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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S5.0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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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T框架1.1中文版 (软件自行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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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net Explorer 6.0版本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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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 SQL Server 2000 + SP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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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 FTP服务或Server-U等能提供FTP服务的软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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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MQ 消息队列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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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 Office2000 或以上版本 |
(二)各学校考点硬件、软件及网络要求
如果同时访问的用户为60~100人可使用普通的PC机做服务器,软硬件要求如下。
1.硬件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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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器 |
内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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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端 |
CPU1.1G |
128M内存,建议256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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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器 |
CPU 1.7G 或以上 |
512M内存,或更高 |
2.网络基本要求。100M以太网。
3.软件基本要求。与地级市考试机构的软件要求相同。
五、其他事项
1.2006年考试平台培训将在九月底或十月进行。
2.据省教研室通知,“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等级考试系统软件”由深圳正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及培训,各普通高中可直接向该公司购买。
3.广东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等级考试是省级考试,本实施办法会根据省等级考试的调整而有所调整。
附件:1、考点主任职责
2、监考教师须知
3、考生须知
附件1:
考点主任职责
1、主持本考点的考试,全面负责本考点的工作。
2、考前一天,指派专人到市等级考试中心网站下载试题。
3、安排有关人员布置考场及检查考点各项设施设备的准备情况,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4、严格执行《考试实施细则》、《考务工作细则》和省教育厅制定的有关考试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考点有良好的考风考纪。
5、安排有关人员发出考生进场信号。
6、随时掌握考点施考情况,及时处理考试中出现的意外情况。
7、加强安全保密工作,处理考试期间的偶发事件。重大问题要立即报上级教育部门。
8、考试工作全部结束后,指派计算机教师上传考生试卷。
9、做好考点工作小结,及时上报。
附件2:
监考教师须知
1、监考教师应有高度的责任心,监考中既要严肃地维护考场纪律,又要热情地关心考生,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2、监考教师必须自觉佩戴监考标志,着装整齐。
3、开考前20分钟,监考教师进入考场,打开监考机和考试机,并做好监考和考前清场工作。
4、开考前15分钟,考生进入考场,在“考场编排表”的“考生签名”栏内签字后,监考教师安排考生按指定座位入坐,监考教师督促考生阅读《考生须知》,检查是否有考生将不允许携带的物品带进考场;核对考生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场次、座位号是否正确;机器显示信息与准考证是否一致。
5、开考前5分钟,监考教师发放试题。
6、开考铃响后,监考教师点击“开始考试”按钮,通知考生开始考试。
7、开考15分钟后,如有考生缺考,监考教师在“考场编排记录表”的“考生签字”栏目中注明“缺考”字样。
8、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要严格维护考试纪律,及时制止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对提出警告后仍不改正的违纪考生,经两位监考教师确认后强行收卷,在“考场编排记录表”的“备注”栏目写明“作弊”,在“考场情况记录”栏中说明。并及时向考点主任汇报。
9、监考教师对试题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但考生对考试实施过程中有疑问时,应当众予以答复。
10、监考教师在考场内应集中精力,忠于职守,不吸烟,不阅读书报,不抄题,不交谈,不在考生身边看考生答题。
11、监考教师要处理好考场偶发事件。
12、每场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做好统一收卷工作,并对所有考试机进行清场处理。
13、监考教师要严格管理考生的考试数据,不得丢失、损毁考生试卷。
附件3:
考生须知
1、考生进入考场时,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可能有关的物品。如:纸张、文具、软盘、移动电话、寻呼机等。
2、考生在考前15分钟凭准考证进入考场,在“考场编排记录表”上的“考生签名”栏签字后,对号入座,并将自己的准考证放在考试机前以备查对。开考15分钟内未能在考试机上登录并确认,视为缺考。
3、考生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后输入准考证号码,计算机显示该准考证号码所对应的考生姓名,考生核对姓名,经监考教师确认后,等待发卷。
4、开考15分钟内,考生不得退出考场,
5、考生不得向监考教师及其他考生询问与考试内容有关的问题。如遇不涉及试题的操作疑问,可举手向监考教师询问。
6、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考生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偷看,不准传纸条,不准蓄意破坏考试机器,不得进行与考试无关的操作。
7、考试时间终了,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并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8、对考生违反考试纪律和规定的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予以处理。